
山東凈化工程:如何正確選擇燈具、光源及附屬裝置
發布時間:2019-04-12 瀏覽次數:3376

山東凈化工程——正確選擇燈具、光源及附屬裝置
在滿足照度、顯色性、啟動時間等要求的條件下,根據光源、燈具及其附屬裝置的效率、壽命及價格諸因素綜合評價分析后進行選擇。山東凈化工程為避免施工招標時所購燈具以普通燈具代替高效節能燈具,造成所設計的照度達不到標準照度值,影響使用效果,建議設計人員在設計說明和主要設備材料表中說明所選燈具的型號、規格、光源的發光效率及光通量,確保所選燈具及光源能滿足各項技術要求。
1)光源的選擇應嚴格限制低光效普通白熾燈的應用,在特殊情況下需采用時,其額定功率不應大于100 W;在工業廠房和道路照明中,不應使用熒光高壓汞燈,特別不應使用自鎮流費光高壓汞燈,應選用金鹵燈或高壓鈉燈;高度較低場所應采用細管徑直管型熒光燈;較高場所應采用金鹵燈或高壓鈉燈,也可采用大功率細管徑熒光燈。高壓鈉燈用于顯色要求不高的室內場所和道路照明;熒光燈應采用細管徑燈管并采用三基色燈,節能環保效果顯著。
2)山東凈化工程提醒,燈具選用原則是使用安全、限制眩光、提高能效、合理考慮功能性。關于燈具的效率,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04中3.3.2條有明確規定:開敞式熒光燈不應低于75%,格柵熒光燈不應低于60%,帶保護罩熒光燈不應低于60%,開敞式高強度氣體放電燈不應低于75%,格柵或透光罩高強度氣體放電燈不應低于60%1。
Top↑
濟南潤德醫用工程有限公司 魯ICP備2023010416號 公安備案號:魯公網安備37011302000446號
CTRL ALL Rights 2023 Reserved 技術支持:潤德醫用工程網絡部 網站地圖 | XML